为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与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根据《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承租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自有经营性房产(国定路323号、335号,国权北路1688弄A8、B5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认定穿透到实际控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规模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
2、企业两年内无拖欠房租;
3、企业信用良好,两年内无重大事故,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4、企业需遵守并配合园区的防疫工作。
二、租金减免方式
1、对于租赁园区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性活动的中小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
2、存在间接承租园区自有经营性房产情形的,原则上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其中:转租人为国有市属、区属企业的,按照《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执行;转租人为非国有企业的,应督促其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以确保实际经营企业最终受益。
三、申请与受理
1、受理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张珏瑾、王燕
电话: 021- 55666708;021- 55663071
邮箱:zhangjuejin@ypbase.com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房租减免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年度财务报表;
●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名单;
●企业行业类型证明(如教育培训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企业承诺书(待审核通过后提交);
●其他必要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3、受理方式:线下受理
线下申请:纸质材料交至国定路335号1号楼7009室。
4、申请截至时间:2020年4月3日。
四、审核方式及流程
由园区成立审核组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企业房租减免的决定权和解释权归园区所有。
审核组对企业申请材料审核需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杨浦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的十条政策》和本公告,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并结合园区及申请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审核意见书面通知企业,通过审核的企业可凭审核意见享受减免政策。
对于隐瞒事实、捏造信息、篡改材料或不配合园区进行防疫防控措施的企业,审核不通过;已经审核通过的企业,经查实存在前述情况的取消减免资格,补缴减免费用,园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监督与投诉
联系人:顾莹姝、张俊华
电话: 021- 55666851 021-55666826
邮箱:guyingshu@ypbase.com zhangjunhua@ypbase.com
六、其他事项
1、相关审批流程按规定和时间顺序办理;
2、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保留对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点击链接查看房租减免申请表:https://share.weiyun.com/5tCNpxD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