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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发挥国企功能优势,扛起国企责任担当,全力支持科技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经营,参照《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租金减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二、适用房屋

本次减免租金的房屋为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

三、适用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参照《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订版)为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大中型企业集团及下属的子企业、国有企业最终承租经营的,不在本次免租政策适用范围内。

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不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一)不配合政府部门及实施主体防疫工作、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二)存在欠租、欠费及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形。

四、租金减免方式

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最终承租方,自2022年4月起免除部分房租。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仍在正常履行协议的,若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根据租期按比例减免租金。

五、申请与受理

(一)租金减免由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园区运营单位具体操作,相关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园区运营单位。

(二)租金减免申请人应书面提交租金减免申请和相关材料(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1、租金减免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与房产所属国有企业或转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控股股东信息及股权比例;

4、 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2021年12月份上海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5、存在转租行为的,转租人须提供实际租赁人1-4的材料、与实际租赁人的减免依据、转租人与实际租赁人不少于3个月的租金收付款记录、实施主体与转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实际租赁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查,确保租金减免由最终承租方享受。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不给予租金减免。

6、按需提供其他与审核认定相关的其他材料。

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小微企业需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需负责人签字。上述材料先行提交电子版且经盖章、签字扫描件,审核通过后补充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三)经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将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涉及转租的,签署三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四)最终租金减免金额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受理咨询与监督反馈

(一)受理联系人:

1、湾谷基地:吴蔚

电话:13391159995     邮箱: wuwei@ypbase.com

业务办理地点: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36号C7栋A210室

2、国定路335号基地:王轶洁

电话:13801747250     邮箱:wangyijie@ypbase.com

业务办理地点:杨浦区国定路335号3号楼1楼企业服务大厅

(二)监督反馈人:

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党总支:陈世强

电话:13671885117    邮箱:chenshiqiang@ypbase.com

七、其他事项

(一)相关审批流程按规定和时间顺序办理;

(二)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保留对租金减免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海市及主管单位政策调整,本单位有权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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